2月5日,上交所召開“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專項說明會”,以“督促后進、表彰優秀”的方式,進一步引導上市公司增強現金分紅意識,為中小投資者回報真金白銀。同時,也有專家表示,監管層鼓勵督促上市公司實施現金分紅,并不是要求對所有公司“一刀切”,市場對現金分紅的認識和理解正愈加深刻,共識也在逐漸形成:處于發展平穩期、成熟期的公司,應將大部分利潤回饋給投資者;處于成長期的公司,特別是前景廣闊的新經濟企業,可將利潤投入到新技術研發和擴大再生產。實際上,上市公司該什么時候分紅、分多少,最終還應落到信息披露上,只有公司將資金安排、投資計劃、分紅意圖盡可能公開透明地傳遞給投資者,才能讓股東樹立對公司發展的信心。
價值投資的壓艙石、定盤星
對股東來說,分享公司經營成果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通過業績積累帶動價值提升,即所持股份價格隨業績增長“水漲船高”;二是獲得公司現階段利潤分紅,靠股息收回成本,獲得回報。由于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交易便捷,中小投資者入市大多看重股價上漲。但從經濟規律看,投資之后每年獲得分紅才是常態。有穩定的分紅,才能不畏市場短期波動,才有可能做到“穿越牛熊”。
福耀玻璃董事長曹德旺曾表示:“如果真為投資者考慮的話,這個錢不分給大家是最好的,不斷去投資,讓錢生更多的錢,股民可以直接從股價受益。但自己不知道該投資什么,受整體經濟的影響,生產力過剩,流動性也是一樣,不分紅拿去干什么呢?總不能去換美元吧?”話雖不多,卻講明了分紅的關鍵——分不分紅,關鍵是看是否有利于投資者,有利于企業發展。
2月9日,方大特鋼公告,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了2017年度利潤分配預案,擬以2017年末總股本13.26億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16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紅利21.22億元(含稅)。當日,方大特鋼逆勢上揚,盤中一度觸及漲停,最終收于16.79元/股,漲幅7.08%。
有市場人士表示,方大特鋼之所以能夠逆勢大漲,很大程度上緣于市場對現金分紅公司的認可。
鼓勵分紅不是新經濟企業的“緊箍咒”
鼓勵、督促上市公司實施現金分紅,并不是要求所有公司有盈利就必須分紅,而是讓公司根據自身情況依法依規分配利潤。如果公司有好的投資項目,有很高的成長性,自然應該“讓錢生錢”,為投資者創造更大回報。A股市場既有穩定成熟的藍籌企業,也有快速發展的新經濟企業,兩者不可偏廢,關鍵在于企業要實事求是地對資金使用做出安排。
對新經濟企業而言,在初創期和成長期,需要大量資金投入。此時,公司完全可以將賺取的利潤,更多用于各類新生產要素的培育和企業的發展壯大,從而為股東創造更大價值。監管層近期已明確提出,要增加制度的包容性和適應性,加大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支持力度。在現金分紅的監管上,更加符合“四新”企業的發展規律,充分尊重“四新”企業股東的分紅意愿,為“四新”企業的快速成長提供更為適宜的市場環境,顯然是這一政策導向的題中之義。
證監會此前下發的《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就已明確: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無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屬成熟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及屬成長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現金分紅占比應分別(最低)達到80%、40%及20%。這樣的安排,對處于成長期的新經濟公司留出了充足的政策空間。
有市場專家表示,上市公司能夠通過融資實現進一步發展,是資本市場的設立初衷,也是投資者的最大期盼。但凡公司有真實的發展需求,要借助資本市場做大做強,監管層則不僅不會要求其分紅,還會通過多種方式支持其獲得資本市場實實在在的融資,做優做強。近年來,相當數量的公司登陸資本市場后,不斷發展壯大,也正體現了這一監管思路。
記者還注意到,1月初,上交所副理事長張冬科曾表示,積極擁抱新經濟是今年上交所發展的重點任務。支持一批新一代BAT企業成長,成就一批具有世界影響力和競爭力的新藍籌企業。據悉,上交所已多舉措助力新經濟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發展壯大。在政策安排上,包括分紅在內的多舉措對新經濟企業和傳統企業有明顯區分,不必擔憂鼓勵現金分紅會阻礙新經濟企業發展。
作者:邵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