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送轉”已成為年報季的監管關注重點,對一些不具備送轉條件的公司,交易所堅持監管從嚴的態度,通過多道問詢來為“高送轉”降溫。2月8日晚間,塞力斯(603716)、江南高纖(600527)的高送轉事項即遭到交易所的二次問詢。上交所就上市公司業績增長的持續性、實施高送轉的主要考慮因素及其合理性與必要性,以及公司董事未來的減持計劃等問題提出了質疑。
回查公告,滬市上市公司塞力斯、江南高纖近日提出高送轉。其中,塞力斯擬10轉增15派1,江南高纖擬10轉增5派1.5。
針對塞力斯的10轉增15計劃,上交所在一次問詢中就要求公司對2017年第四季度業績突出及全年業績增長的主要原因、董事會同意高送轉預案是否合理審慎、棄權董事的相關情況和棄權原因等問題作出說明。然而,公司在回復公告中并未對相關問題作出明確說明。因此,上交所對公司發出二次問詢函。
此次問詢,上交所要求塞力斯補充披露以下問題:一是公司2017年度(將)實施兩次高送轉,累計10轉增19(包括本次的10轉增15)的必要性;二是公司在近3年凈利潤復合增長率遠低于本次轉增比例的情況下,主營業務持續盈利能力能否支撐股本的快速擴張;三是公司保持高速外延擴張,對業績產生的積極作用的可持續性如何;四是前次解禁的首發限售股在未來6個月內是否存在減持計劃。
針對江南高纖10轉增5的計劃,上交所在兩次問詢函中要求公司結合最近3年參股小貸公司的經營情況,說明未來的負面影響是否實際消除,并充分提示風險。
據江南高纖2017年年報,公司實現凈利潤7005.57萬元,其中因參股的永隆小貸盈利而實現投資收益1891萬元,占當期凈利潤的27%。上交所要求公司測算,最近3年實現的主營業務毛利及同比變動情況,說明公司主營業務業績并未大幅增長的情況下,實施送轉方案是否審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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