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嚴監管不斷升級,繼去年開出超過900張罰單之后,新年再次刮起處罰風暴。據北京商報記不完全統計,開年半個月,保險監管系統內共披露94張罰單,對38家保險機構和86人實施行政處罰,合并處罰金額約2000萬元。究其原因,欺騙投保人、虛掛中介業務費、業務數據不真實等亂象仍為重罰之地。
在保監會主導開展的“治亂打非”專項行動下,2018年監管機構的“牙齒”勢必更“鋒利”,各地保險機構違法違規行為將不斷被曝光。
各地罰單不斷 四川最多
新年伊始,在保監會主導的“治亂打非”專項行動下,各地保監局不斷加大對轄區內保險機構的監管處罰。
據保監會官網公布,截至1月15日,保監系統官網今年共公布罰單94張,其中保監會公布罰單共5張,各地保監局公布罰單共89張。合并處罰金額約2000萬元,其中涉及處罰個人約600萬元。有數據顯示,2017年整個保監系統共做出行政處罰977張,其中12月85張。這也就是說,在今年開年僅半月的時間里,罰單數量就超過去年12月罰單總量。
從各地情況來看,有7個區域地方保監局罰款超過百萬。具體來看,四川保監局開出的罰單最多,達到32張,占今年以來罰單總量的34%。處罰力度也較為嚴厲,罰金高達674.5萬元。此外,罰款金額超過百萬的還有寧波保監局、山東保監局、北京保監局、新疆保監局、福建保監局,罰款金額分別為214萬元、166萬元、161萬元、132.3萬元、117.5萬元。
從被罰保險機構來看,有28家保險公司、7家保險代理、3家保險銷售、1家保險經紀、1家航空銷售等被罰。在28家保險公司中,人保財險罰單最多,涉及人保財險山西省分公司、陽泉市分公司、洱源支公司等7家機構。永誠財產緊隨其后,有郫縣支公司、龍泉驛支公司、錦江支公司等5家機構被罰,總罰款金額達到108萬元。
與此同時,總罰款金額超百萬的還有太平財險四川分公司、太平財險雅安中支,分別被罰50萬元。此外,在所有被罰機構中罰款金額排位較前的還有民生人壽福建分公司、四川泓釧保險經紀、中瑞保險銷售新疆分公司等,分別被罰59萬元、50萬元、50萬元。
一位地方保監局相關人士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2018年保險業的主流就是整治市場秩序,規范行業發展。從目前罰單的數量來看,各個局都在深挖以前行業的通病,加大監管力度,即抓即罰,未來還將有大量違規行為被曝光。”
亂象曝光 虛列費居首
近年來,隨著保險業發展,亂象不斷上演,既阻礙了保險業的健康發展,又損害了廣大消費者的切身利益。從保監系統今年披露的罰單來看,保險業亂象主要集中在虛列費用、非法經營、欺騙投保人、違規任命高管四大方面。
總體來看,在計的94張罰單中,保險業亂象較為普遍的“重災區”主要是在虛列費用方面,其中就有30張罰單與提供虛假報告、報表、文件、資料有關。從統計的罰單來看,中融人壽深圳分公司、都邦保險銷售深圳分公司、華安財產保險海南分公司等就存在虛列費用等違規行為。如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海南保監局對華安財險海南分公司業務進行調查,發現虛列勞務費657.44萬元及部分業務招待費用在差旅費科目下列支1.4萬元被罰15萬元。
在經營方面,“非法經營保險業務”、“違規承保異地車輛”、“承諾給予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與未取得合法資格的機構從事保險銷售活動”等問題也層出不窮。指明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的罰單就有9張。而保監會層面公布的罰單雖然較少, 但浙商財險被開出最高罰款121萬元,并被責令停止接受保證保險新業務共一年的處罰措施,而9名相關負責人被罰81萬元,其中時任浙商財險總經理的金武被撤銷其任職資格成為業內廣泛關注的焦點,主要原因就是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的保險條款、費率,而這背后的風險可見一斑。
銷售誤導是保險業一大頑疾,監管在這方面始終保持高壓態勢。根據統計的罰單來看,就有中國人壽、華夏人壽、百年人壽、民生人壽等公司存在欺騙投保人等行為。如民生人壽福建分公司除了存在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之外,還存在將保險產品的結算利率與銀行存款利率、國債利率、銀行理財產品收益率進行片面對比,欺騙投保人等行為。
此外,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的人員或高管也成為監管重點處罰的對象。如開年就有安心財險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人員擔任公司高管被罰5萬元,3名相關人員被罰9萬元。
跨年整治亂象人身險被緊盯
2017年是金融監管大年,保險業明確防風險首要任務。在2018年前夕,保監會即組織開展人身保險治理銷售亂象打擊非法經營專項行動,打擊銷售亂象、渠道亂象、產品亂象、非法經營四大亂象,將2018年開年主要任務集中在整治亂象上。
2017年12月29日,保監會在《中國保監會關于組織開展人身保險治理銷售亂象打擊非法經營專項行動的通知》就指出:各保監局應切實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強化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主體責任。針對嚴重銷售誤導、違規套費、惡性競爭、非法經營等重點問題,應視情節對涉案機構依法采取頂格罰款、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吊銷業務許可證等處罰措施,堅持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雙處罰,涉案機構和責任人雙處罰,不斷強化監管威懾力。
“總公司已經組織了自查自糾,各分公司開始排查開門紅資料,并要求10日前上報材料。與此同時,公司還找律師事務所進行公司內部合規的項目調查,基本包括員工的福利待遇合規問題。”一位保險銷售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銷售誤導是保險行業老生長談的話題,但今年朋友圈里很少有這種現象了,公司在這方面把控得也很嚴格,合規部門宣傳力度也很大。
今年1月3日,保監會首次提示開門紅風險。根據保監會官網發布《關于“開門紅”保險銷售的風險提示 》稱,每到年關歲末,都是保險公司為年度沖刺業績的重要關口,“開門紅”活動成為一年一度最大的營銷重頭戲。為沖業績,有的銷售人員利用活動期間的產品銷售政策夸大宣傳,違背保險最大誠信原則。比如在介紹分紅型、投資連結型、萬能型等人身保險新型產品時,存在以歷史較高收益率進行披露、承諾保證收益等夸大宣傳或不實宣傳的行為,進而誤導消費者投保。 為此,保監會提醒,購買“開門紅”產品時,應謹防“炒停”營銷和夸大宣傳等風險。
北京商報記者 許晨輝/文 宋媛媛/漫畫
(責任編輯:岳權利 HN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