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華為訴三星侵犯知識產權案一審宣判,深圳中院知識產權第二庭宣布,被告三星立即停止以制造銷售和許諾銷售的形式,侵害華為201110269715.3專利權的行為,駁回華為的其他訴訟請求。
法庭審理認為,三星違反了標準專利談判中的FRAND(公平、合理和無歧視)原則,故意拖延談判,三星和華為通訊領域的標準專利實力相當,但三星的授權使用費是華為的3倍,此判決之后雙方可繼續進行談判。
對于判決結果,華為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已經收到了該判決。華為相信,通過尊重和保護彼此的知識產權,讓研發投入有回報,可以促進行業創新,推動行業健康持續發展。法院的本次判決也體現了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環境在持續鞏固完善。
此前,原告華為訴稱,原告擁有大量無線通信標準必要專利。原告享有的201010137731.2號和201110269715.3號發明專利權為4G標準必要專利。被告方未經原告許可,以制造、銷售、許諾銷售、進口的方式侵害其專利權,并在許可談判中未遵循FRAND(公平、合理和無歧視)原則,具有明顯過錯,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方立即停止涉案專利侵權行為。
華為和三星之間這起糾紛起源于2016年。2016年5月,華為指控三星侵權,在加州北區法院和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對三星提起訴訟;6月,華為再度將三星起訴至泉州中院,索賠8050萬元;7月,三星將華為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索賠1.61億元;2017年4月,泉州中院認定,三星共計22款產品專利侵權,三星賠償華為8000余萬元;2017年9月,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公布了8份與三星專利相關的復審決定。在這當中,有5件專利被宣告全部無效,1件部分無效,只有2件維持有效。
這是中國企業首次對全球最大手機制造商發起類似訴訟,再加上蘋果已經開始向華為支付專利費,標志著中國科技企業在國際專利糾紛中的角色大反轉。
業內人士稱,各大巨頭之間的知識產權大戰是常事,這是打壓競爭對手的一個有力武器,但隨著中國企業的專利和技術積累的不斷加深,未來將扭轉在專利市場的弱勢地位。
對于中國企業而言,隨著規模增大與出海趨勢增強,如何應對專利受制問題迫在眉睫,所以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注重專利問題。
國內手機公司擁有專利數量最多的是華為、中興,這兩家公司都屬于踏實研發的典型。日前,專利調查機構IFI CLAIMS Patent Services正式對外公布了2017年科技公司的申請專利數量,華為在過去一年共獲得1474項專利。
“與以往不同的是,這次是國產品牌主動出擊,而非拓展海外市場應對專利門檻。可以說,國產廠商已開始走上了專利逆襲之路。其他國產廠商應該以此為鑒,不斷強化自身核心技術,提升自身專利儲備。”產業觀察家洪仕斌坦言。
北京商報訊(記者 石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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