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部門日前開出了《反壟斷法》實施九年來對國內企業處罰金額最高的一張罰單。《經濟參考報》記者27日獲悉,因實施價格壟斷,國家發展改革委對18家聚氯乙烯樹脂(簡稱“PVC”)經營企業處以共計4.57億元的罰款。
今年初,國家發展改革委接到舉報,反映部分PVC經營者實施價格壟斷,聯合推高PVC銷售價格,加重以其為原材料的下游企業成本負擔,損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接到舉報后,國家發展改革委隨即開展了反壟斷調查。調查發現,18家涉案企業在2016年銷售PVC產品的過程中通過微信群多次達成了統一漲價的壟斷協議,導致PVC市場價格明顯上漲。
作為重要的通用塑料原材料之一,PVC被廣泛應用在建筑建材、醫療器械、家用電器等領域,與工業生產和居民生活息息相關。據統計,涉案企業去年累計生產PVC達1200萬噸,約占全國總產量四分之三,其經營行為對PVC行業具有重要影響。
調查顯示,2016年3月至12月期間,涉案企業以“西北氯堿聯合體”的名義先后召開6次會議,交流市場行情、討論產量銷量,并通過微信群達成了13次價格壟斷協議,共同聯手推高了PVC售價。
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有關負責人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涉案企業的行為已違反《反壟斷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于近日依法對18家涉案企業處以2016年度相關市場銷售額1%-2%的罰款,共計4.57億元。值得一提的是,這是《反壟斷法》實施九年來對國內企業處罰金額最大的一次。“執法機關對所有的經營主體,無論是國企、民企還是外企,都是一視同仁的。只要違反了《反壟斷法》,必然要受到處罰。”上述負責人說。
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成員、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時建中表示,根據《反壟斷法》規定,具有競爭關系的企業之間不能抱團溝通價格,更不能達成價格壟斷協議。本案中18家PVC企業違反了最基本的經濟規律,觸犯了法律底線,這在任何國家都是不可行的。
此外,有執法人員對記者表示,近期原材料價格普遍上漲,反壟斷執法機關將密切關注市場價格狀況,對于具有競爭關系經營者通過口頭書面聯絡,達成并實施價格壟斷協議,推動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行為,將堅決予以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