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財政補貼超3萬億養老保險如何“自求平衡”
養老保險基金對財政補貼的“渴求”年年增強,人社部最新公布的數據顯示,2016年各級財政補貼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達到6511億元,比2013年(3019億元)增加一倍多。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在接受第一財經采訪時表示,由于我國養老保險缺乏應有的精算平衡,也缺乏預決算的程序,當前在沒有制度約束和制度預測的情況下,養老金一有缺口財政就無條件去補,這是不科學的。如果經濟發展態勢良好,財力還可以有所保障,但一旦經濟下滑,實現這種保障的難度就比較大。
“保險制度應該用精算平衡去約束,只有建立了精算平衡的制度,財政對于養老金的補貼才能補得清楚,補得明白,而不是像現在這樣成為一筆糊涂賬。”鄭秉文說。
15年間財政補貼達3.2萬億
人社部上周公布的《2016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公報》稱,全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總收入35058億元,比上年增長19.5%,其中征繳收入26768億元,比上年增長16.3%。全年基金總支出31854億元,比上年增長23.4%。年末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存38580億元。
第一財經記者查閱歷年的統計公報發現,從2002到2016年這15年間,各級財政對養老金補助已達3.2萬億元。
人社部從2002年開始在年度統計公報中單列各級財政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補助情況。2002年中央財政補助為408.2億元,2016年各級財政補貼已經達到6511億元。
從補助金額增長的情況來看,從400億元到2000億元用了9年,從2000億到6500億用了6年的時間,其中2015年、2016年補助金額大幅提升,2015年比2014年增加了1168億元,2016年又比2015年增加了1795億元。
待遇水平提高、老齡化效應顯現以及部分地區撫養比較高等是近年來養老保險基金征繳收入與支出“缺口”擴大,需要財政增加補貼的重要原因。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發布的《中國養老保險發展報告2016》顯示,2010年到2015年,在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總收入中,征繳收入所占比例逐年下降,從82.79%下降至78.44%,財政補助占比在2015年超過2010年,達到16.07%。
政府加大了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財政支持,使得財政補助高速增長,推動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加速增長。但是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以更快的速度增長。
報告顯示,2015年,所有省份基金支出增速都較快。其中,上海支出不僅上升至全國第一位,也成為我國第一個超過2000億元的省份,達到2035.16億元;山東、江蘇、遼寧、浙江和四川的支出都超過了1500億元。
未來越來越多省份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將需要越來越大的財政補貼等其他收入未來越來越多省份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將需要越來越大的財政補貼等其他收入
鄭秉文表示,近年來種種跡象表明,在一些經濟條件比較好、財政實力比較強的省份,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多年來一直因為財務可持續性比較好,而沒有在財政補貼等方面獲得較大的支持,但是這種情況正在發生變化。
報告預測,未來越來越多省份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將需要越來越大的財政補貼等其他收入,這就需要地方財政發揮更大的作用。同時,那些經濟條件比較差、財政實力較弱的省份,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財務可持續性往往更差,對財政支持需求更多,因此,中央財政不得不進行越來越大規模的專項轉移支付。
制度需盡快引入精算平衡
《中國養老保險發展報告2016》顯示,如果只考慮征繳收入(不含財政補助),全國只有7個省份的征繳收入大于基金支出。即使按照包含財政補助的大口徑收入計算,全國還有黑龍江、遼寧、河北、吉林、陜西、青海等6個省份收不抵支。
鄭秉文表示,報告在計算養老保險基金的收支狀況時與政府部門的分歧在于財政補助是否可以算作制度的收入來源。他們所言的“收不抵支”是指征繳收入小于支出,財政補助是制度外的收入,不能通過財政補助來判定一個制度的收支狀況。
而政府部門則認為財政補貼是養老保險基金的法定來源,不應該將財政補貼剔除來分析養老保險基金的收支狀況,原因在于在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初政府沒有承擔轉制成本。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教授李珍接受第一財經采訪時曾表示,雖然政府當年沒有一次性承擔轉制成本,但從2000年開始就已經由少到多補貼養老保險制度,但由于并沒有對政府責任總量進行計算,也沒有明確的償付機制,如今沒有人能夠判斷這筆補貼是不是足夠履行政府的義務。
鄭秉文認為,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是一個繳費型的制度,不是社會救助制度。如果制度本身不健康,在參數匹配的情況下,財政每年需要補貼幾千億元,那就要尋找原因來研究參數的匹配性。他建議,當前關于社保的公平理念有必要用“精算公平”代替“再分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