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女攜14歲小女再婚,女兒屢遭繼父強奸”、“15歲浙江少女戀上大叔,失聯一年回來已懷孕”,一天內連續兩條未成年少女的新聞讓人觸目驚心。我不禁思考,未成年少女保護之責,當由誰來承擔?
首先,從孩子本身來分析,他們要么在逼迫面前妥協退讓以致于被禽獸繼父得逞,要么無知單純,跟隨眼鏡大叔私奔懷孕,粗看之下他們似乎有些“活該”但細細分析,他們年僅14、15歲,在這個懵懂的花季年齡,他們本可以享受陽光,沉浸在學習朗朗的讀書聲中,如果知道后果,如果有更好的選擇,他們當然愿意像他們孩子一樣無憂無慮的生活,但他們并沒有形成對社會成熟的認知,也不懂得如何去區分對錯,辨別好壞與是非,更沒有能力對自己的命運提出抗議。
其次,從家庭層面分析,兩起案例都是發生在“問題家庭”。“泰州受害女孩”屬再婚家庭,母親在家勤勤懇懇,隨家境困難仍決心供女兒上大學,生母并不是不愿意對女兒負責,而她本身沒有能力帶女兒逃出魔抓,也沒有足夠的知識和眼界教女兒如何自我保護,這樣的悲劇,更多體現的是母女對殘酷現實的無奈;“浙江懷孕少女”非父母親生,但養父母只有這一個孩子,自然視之為“掌上明珠”,孩子失聯后父親竟尋找一年,始終沒有放棄過孩子,不得不說父母對孩子的愛用心良苦。“可憐天下父母心”,兩起案例中孩子父母都希望自己將所有的愛傳遞給女兒,但因為“身世”的特殊性,他們無法像其他一般的孩子一樣快樂的成長,而父母要么沒有教育孩子的能力,要么沒有保護孩子的能力,父母在家庭教育和家庭保護上,更多的是無奈和無力。
那么,保護未成年少女的責任,該有哪一方來承擔呢?從孩子與父母的角度分析,他們在命運面前,更多的是永久的受害者,他們并沒有正確看待問題的眼界和抵抗命運的能力。這樣事情每天都在發生,但與明星八卦相比,這樣的新聞在新聞熱點上似乎很罕見,社會的眼睛對少女的重視顯然太少。靈魂深處,我似乎聽到那些還在花季年齡的少女在痛苦的求救吶喊:社會欠我一把保護傘!只有使用強大的社會力量,建立起一套未成年少女的保護體系,為未成年少女撐起一把遮風擋雨的保護傘,才能更好地保護他們健康快樂的成長!(鄒春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