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200元的汽車安全技術檢測登記表,被以3倍多的高價隨意出售;近6000輛“病車”輕易通過年審搖身變合格……小小的車輛檢測站背后,竟是公安局原副局長持干股、享分紅。(8月26日 新華網)
隨著機動車保有量的急劇增長,車輛年檢、發放駕照、機動車檢測,在車輛管理部門一系列權力籠罩之下形成一個巨大的市場,隨之成為了腐敗的高發地。因此,車檢上的腐敗不容小覷,應該嚴肅對待。
一個城市,6000輛“病車”輕易通過年審搖身變合格,之后會在路上合法的正常行駛,可想而知不知道又有多少交通事故因此發生,又有多少個家庭成為受害者。此等事件實在讓人驚訝,更驚訝的是背后的始作俑者的人竟然是公安局原副局長,更是讓人覺得可悲、可嘆。
警察的職責是什么?小孩都知道答案,就是維護社會治安,保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而作為警察系統的領導干部更是應該維護職業的神圣性。可是這名公安局副局長在利益面前卻丟失了信仰,忘記了職責,放棄了人性,背棄了群眾,賺起了“黑心錢”。這樣下去,群眾還有什么安全可言,社會的治安又靠誰去為何。
為何車檢上的腐敗如何嚴重?筆者認為,還是制度不完善,環節和流程上存在疏漏,監管上存在漏洞,干部私心的嚴重等等原因造成了這種亂象的發生。因此對于損害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腐敗必須嚴加整治,首先要在制度上發力,加強約束機制,形成多部門的審批機制,避免“一人獨攬”的局面發生,此外需要暢通監督舉報機制,讓群眾參與其中,形成體制內和體制外的雙向合力。其次,要加強重點崗位領導干部的黨性修養培訓,多開展警示教育活動,加強其為民服務意識,使之從內心收到洗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