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聯合公布的《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汽車實施方案》中提出,2014年至2016年,中央國家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2014年7月15日中國新聞網)
多年來,中國一直受到環境問題的困擾,而汽車尾氣對環境污染“貢獻”巨大,控制傳統汽車的污染已成必然。加之傳統汽車對化石能源的依賴,造成了我國能源緊張的局面,要實現我國汽車工業的持續發展,滿足老百姓的汽車夢,使得尋求新能源汽車之路勢在必行。
為了推廣新能源汽車,中央出臺了購車補貼,免征購置稅等優惠政策,然而其效果一直不甚理想。再到今年提出明確要求:新能源汽車在中國公務用車采購中的比例將有望占到30%以上,不知道公務車率先“吃螃蟹”能否化解新能源汽車占比還不到0.2%的尷尬局面。而新能源汽車久推不廣,也讓我們不得不反思,如何探索適應中國形勢的新能源汽車推廣之路,我們在以前的推廣中又走了哪些彎路。
配套設施的落后是制約新能源汽車推廣的最大障礙。享受完國家、地方補貼以及免征購置稅等各項優惠之后,新能源車的價格對于買車一族已然十分劃算,然而,由于公共場所缺充電設備,要想順利充電,車主必須單獨安裝充電設施,對出遠門更是帶來了巨大制約,可以說“能源”的關口讓對新能源汽車持觀望態度的潛在買家更加望而卻步,“車好買,充電難”成了新能源汽車“久推不廣”的核心問題。
此次方案特別提出,充電接口與新能源汽車數量比例不低于1:1,但是筆者對此并不樂觀,兵馬未動糧草先行,充電接口一直是新能源汽車推廣的重點,但是從實際情況來看,其發展之緩慢出乎所有人預料,意欲通過調動社會各方面積極性,加強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的計劃也趨于落空。筆者認為本次公務員率先試水,能夠從一定程度上助推充電樁的建設,通過政府的投入來保障充電需求,建成與使用規模相適應、滿足新能源汽車運行需要的充電設施及服務體系。同時通過公車的率先使用,讓所有人看到新能源汽車的優越所在,來帶動全社會新能源汽車的發展。當然,在這一過程中,要通過合理規劃來建設充電樁等基礎設施,既要避免政府部門在建設過程中滋生一些腐敗行為,又要避免因布局不合理而造成公共財政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