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電動化將成為珠三角推廣 新能源汽車的切入口,同時逐步加大在政府機構、公共機構、公交等領域的推廣力度,實現以公帶私,促進市場的全面啟動。根據計劃,廣東在政府機關、公共機構 等領域的車輛采購要向新能源汽車傾斜,到2015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務、物流、環衛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30%。同時將出臺方案,推動政府機關 和事業單位普通公務用車優先采購新能源汽車,擇優選用純電動汽車。此外將落實省政府部分機關部門示范應用新能源汽車。鼓勵大型企業集團采購使用新能源汽 車。
在此基礎上,規劃要求各市要“加快研究出臺鼓勵私人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的支持政策,完善相關配套基礎設施,并營造有利于新能源汽車使用的應用環境。”
放開省內外品牌參與競爭
在至關重要的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上,廣東確定各市財政補助加上省財政補助不低于國家補助標準的原則,形成各級財政購買補貼合力、全產業鏈補貼推廣新能源汽車。
廣 東省財政將按照國家購車補助標準的一定比例和實際推廣應用數量對各市分類給與購車綜合補助,主要用于補貼新能源汽車購置、整車租賃、電池租賃、充換電基礎 設施建設運營等方面。例如,在列為一類地區的廣州市,新能源客車將按照國家標準的30%給與省財政補助,純電動專用車為30%,出租車為30%,公務車等 為30%,私人乘用車為10%。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市并沒有列入分類之中,這可能是考慮到深圳本地一直對推廣新能源汽車給予較大的財政補貼力度。規劃要求 各市均要出臺財政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