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十年來,取消了原始的資金支付模式,實現了“收入直繳、支出直達”的改革目標,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大幅提高,改革成效顯著。但國庫集中支付業務代理銀行的選擇和監管應該說還不規范,特別是代理銀行監管亟待加強。為了進一步深化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努力提高國庫集中支付業務和財政專戶代理銀行的服務質量,規范代理行為,強化代理銀行監管,澧縣經過反復實踐和調研,2013年出臺了《澧縣國庫集中支付代理銀行考評辦法》,年初,縣財政局、縣人民銀行按照考評辦法對代理銀行進行了綜合考評,成效明顯。
1、考評內容全面詳實。考評小組由縣財政局和縣人民銀行聯合組成,綜合考評遵循科學、規范、公平、公正的原則,包含服務問卷調查、履行代理協議、兌現投標承諾、公務卡相關業務、年度業務工作報告等內容,具體涉及支付清算、管理協調水平、信息反饋質量、人員業務素質、賬戶管理、內部職責及崗位設置、公務卡發放及POS機具環境以及改進措施和建議等多個環節,內容涵蓋細而廣,應該說就深化國庫集中支付改革、考評代理銀行而言始創了先河,創新了機制,稱得上是一次真正意義上的全方位技術加管理式大掃描。
2、考評形式靈活多樣。考評采用發放服務質量問卷調查表、代理銀行自評、年度工作述職和考評小組現場抽查打分等多種形式,首先由縣財政部門向全縣預算單位發放服務質量問卷調查表并匯總計分;其次是各代理銀行根據考評辦法的考核內容進行自評和考評小組召開專題會議組織年度工作述職,最后由考評小組到各行分別就銀行提交的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國庫集中支付代理業務的合規、準確性等進行現場評估、抽查、打分。
3、考評成績公開透明。考評成績由縣財政局和縣人民銀行發文通報,3家國庫集中支付代理銀行中建設銀行澧縣支行考評結果為優秀,工商銀行澧縣支行、農業銀行澧縣支行考評結果為良好;3家財政專戶代理銀行中郵政儲蓄銀行澧縣支行考評結果為優秀,長沙銀行澧縣支行、中國銀行澧縣支行考評結果為良好。
4、考評結果綜合運用。考評結果是財政部門評價代理銀行財政業務綜合實力的依據,對考核結果為優的代理銀行,縣國庫集中支付局將優先與其續簽代理協議,并在代理其他財政業務和提供財政性資金等方面給予支持,對考核結果為差的代理銀行將堅決取消委托代理業務資格。(作者:陳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