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安市首次在新聞媒體上公布市管干部職位空缺情況,允許組織和個人(包括干部本人)推薦初步人選。這是該市推行“陽光法則”選拔任用干部的例子之一。讓群眾來選擇干部。在干部的初始提名權上,六安市只公布職位名稱,不設定人選具體條件和范圍,讓參會人員根據崗位需要和平時了解情況進行推薦。2011年以來,該市通過“海推”方式,產生了14名縣區黨政正職和22名市直正處級領導職務備用人選。(7月4日 網易新聞)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對于從“少數人選人”變為“制度選人”。建設高素質的領導干部隊伍,形成朝氣蓬勃、奮發有為的領導集體,必須堅持用好的作風選人,用好的制度選人。
但應清醒認識的是,盡管干部選拔任用制度日臻健全,在某些地方的干部選用過程中,鉆制度“空子”、打“擦邊球”的問題仍有發生,選人用人公信力一度遭受公眾質疑。有的把用人當作人情和交換條件,重用上級領導打招呼的人,“有靠山”的人,“有關系”的人,以便為自己的升遷編織關系網。
實踐證明,什么時候堅持了好的用人制度,我們就能“用好的作風選人、選好作風的人”。在健全和完善各項機制制度的同時,還必須要對“一把手”的用人權加以規范約束。將“一把人”的用人權置于法律和紀律的嚴格約束之內。完善的制度是常態反腐的根本保障,制度建設是遏制腐敗的根本手段。只有制度完善、紀律嚴肅、懲戒有力,才能確保整治選人用人上不正之風取得實效。
姓名:李貞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