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鐵路公安局天津站派出所民警對在北京南開往天津的高鐵列車上吸煙的旅客柳某處以1000元罰款。該罰單是今年暑運期間,北京鐵路警方開出的首張高鐵吸煙罰單,也是《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實施以來,北京鐵路警方開出的最高額罰單。(8月10日《新京報》)
“高額罰款”是對那些違反公共場所秩序的“特權分子”的一點懲戒,當然懲罰不是目的,喚醒他們在公共場合的道德意識才是目的。不論是火車還是飛機都應當禁止吸煙,雖然我國普速列車目前沒有明確禁止吸煙,但是這應該成為大家心照不宣的一項文明規定,也期望“高鐵吸煙”成為歷史性的名詞。
火車上有危險更何況飛機,一旦失事,將是毀滅性的,2008年11月10日,從鄂爾多斯飛往北京的航班上,一名男子在飛機的衛生間內抽煙,且不聽從機組人員勸阻,被機場警方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處罰事小,我們只能慶幸沒有因吸煙釀成事故。
我們可以理解路途的遙遠讓人不免心煩意亂,難免吸煙解愁,但是別人何嘗不是呢?然而老人、小孩、女同胞吸到二手煙無疑也是一種極大的身心傷害,更何況他們是無辜的受害者,這份損害又該找誰賠償?
一直以來,火車上的吸煙問題都備受詬病。在鐵路、公安部門的努力宣傳勸導下和旅客群眾的積極配合下,高鐵吸煙現象已大幅減少,但是,仍有不少煙民抱著僥幸心理以身試法。2013年4月8日4時許,K7028次列車即將進入牡丹江站,旅客展某突然在餐車里點起了一支香煙,乘務員勸阻不果,展某反而用拳頭擊打乘務員胸部。這是何等惡劣的行徑。8日17時30分,D1323次列車運行至遼陽至沈陽北之間時,一名男子正躲在衛生間里吸煙導致3號車廂煙霧報警器突然響了,經乘警發現當即責令他熄滅香煙,并立即將情況反饋至司機室,列車得以繼續以原速運行。更令人揪心的是僅12月29日一天,廣州乘警支隊就在分管值乘的高鐵列車上查獲了三起高鐵吸煙案件,乘警及時制止后,依法分別對吸煙旅客做出50至200元的罰款處罰。
在威脅生命的行進上誰都不能心存僥幸,不能有“特權”,維持公共場所應有秩序,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也是我們應盡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