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市審計局針對審計發現的突出問題,推行三項措施,強化審計整改,提升審計監督成效。
一是加強審計整改督查。將審計決定落實、審計整改情況納入年度重點工作督查范圍,責成局紀檢、法制、辦公室聯合檢查,督促被審計單位及時執行審計決定,并按照審計建議書要求,完善內控機制,強化財務管理。二是實施審計整改專報。對整改不及時、落實審計決定不力的單位實行跟蹤督辦;對不報送整改報告,又推卸責任,甚至出現庇護違紀違規行為的單位和個人,以《審計要情》的形式專報黨委、政府主要領導。三是強化審計整改問責。明確各被審計單位主要負責人為審計整改的第一責任人和審計整改問題的重點對象,對拒不執行審計決定或不認真整改存在問題的,審計機關按既定程序報紀檢、組織等有關部門,依法依紀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