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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11日披露,該局于8月9日正式印發《“前海港企貸”業務操作指引》,標志著《金融支持前海30條》中,“支持前海合作區內符合條件的港資小微企業在500萬元人民幣的限額內從境外銀行獲得人民幣貸款”這項措施正式落地實施。
8月10日,有3家前海合作區內的港資企業通過“前海港企貸”成功辦理貸款,融資金額合計1200萬元,成為該政策實施后首批受益企業。
據悉,前海深港合作區作為深港合作最緊密的地區之一,已吸引超過1.1萬家外資企業落戶,其中港資企業占比85%。
有企業負責人表示,不少港企都將前海作為進入粵港澳大灣區乃至內地的橋頭堡,“前海港企貸”業務極大便利了原本凈資產不足、不滿足借用外債條件的港資小微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