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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管局26日發出檢討銀行三級制的公眾咨詢文件,建議將三級制簡化為二級制,咨詢時間至9月25日止。
香港金管局表示,銀行三級制(即分為持牌銀行、有限制牌照銀行、接受存款公司)推出至今已有40年,目的是在維持進入銀行體系的靈活度與保障小存戶之間取得平衡。最近對該制度進行了檢討,以確保因時制宜。
咨詢文件建議,保留持牌銀行作為第一級別機構;將接受存款公司并入第二級別,并繼續稱為有限制牌照銀行;維持對第二級別機構的要求不變,包括最低1億港元資本要求、最低50萬港元存款額要求、存款期不受限制;為現有接受存款公司設立5年過渡期,以升格為第二級別機構或持牌銀行。
香港金管局總裁余偉文表示,本次檢討目標是簡化香港銀行體系結構,提升在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方面的重要角色,激活接受存款公司類別的機構,增加它們在經營業務及滿足客戶需要方面的靈活度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