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家媒體近日稱河南省獲嘉縣群眾抗議污染企業,民眾上街維權,警察為保護與民眾對話領導,一手執槍,一手為領導撐傘。對此,獲嘉縣政府昨日在其官網否認警察持槍護衛,解釋稱,畫面中執勤民警所持物品為對講機。同時,獲嘉縣副縣長吳振福發表道歉聲明,就民警打傘一事道歉,稱自己與群眾現場對話時,由于現場人多,聲音比較亂,只專注解釋有關情況,沒有注意、也沒有阻止有人為自己打傘。(9月18日,,新京網報道)
民眾反對污染企業,官員本應拿出誠意與民眾平等對話,就污染治理問題向民眾作出合理解釋,取得民眾的諒解和支持。然而,到場官員竟然由警察打傘居高臨下與民眾對話,這不僅無助于問題的解決,甚至有可能給緊張的官民關系火上澆油。面對波濤洶涌的民意,獲嘉縣政府作出解釋,否認警察持槍護衛,當事副縣長發表道歉聲明,可以算作危機公關之舉。
筆者認為,媒體行使監督權,客觀報道這一新聞無可厚非。但是,在這一事件被官方出面解釋澄清后,作為媒體人也應當站在維護事實真相的角度,作出正面的宣傳引導。這既是新聞報道最基本的客觀真實要求,也是媒體人修復社會矛盾應盡的義務。“為副縣長打傘”事件不是個別事件,也不是普遍事件,它僅僅是在正常社會關系下,一個正常人作出的正常反應,無論誰也沒必要為此過度解讀。
在這方面,有公共行政管理專家的建議值得聽取:“改變單純向上負責的行政工作模式,績效評估主體由單一化轉向多元化,政府績效由服務對象、社會機構等多方參與評價。”如果民眾對政府與官員擁有充分的監督權、評價權,且評價意見作為他們升遷、考核的依據,那么唯領導馬首是瞻的畸形權力倫理會慢慢改變。
作者:李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