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武漢晨報》報道:湖北省武漢市漢陽一小學班主任懸賞50元慫恿學生從二樓跳下,一名四年級學生跳下把腿摔斷。學生家長向學校索賠無果,于9月16日向漢陽區司法局求助。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作為一名老師,理當為人師表,教育學生好好讀書,讓學生們能夠掌握更多的知識,能夠健康成長,這是老師責任所在。然而,武漢市漢陽一小學班主任竟然不務正業,慫恿學生從二樓跳下就可以獲得50元獎賞作誘餌,顯然已經超出了一個成年人的正常思維。俗話說:“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一名四年級學生還信以為真,竟然天真地跳下去,但是后果很嚴重,孩子的腿被摔斷了。
由于得不到賠償,學生家長值得向當地司法局求助。了解事情經過后,司法局相關人員向學生家長解釋:只要傷者被認定為輕傷,班主任肯定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其次民事賠償責任也要承擔,學校也應當承擔事后的賠償責任。至于學校開除殷志平是行政處罰,與民事賠償無關,不能以此彌補或推卸應負的民事監管責任。學校可以在做出賠償后,再向殷志平追索全部或者部分賠償款。
隨著慫恿學生跳樓受傷害的此消息發布后,立即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的反響,也引起了許多網友高度關注。 在百度輸入“武漢、老師、慫恿學生跳樓”就可以找到相關結果約2,240,000個,足以可見此新聞在新聞媒體、網站、微信、微博、論壇的轉載率。
有網友認為:班主任懸賞50元慫恿學生跳樓,清除“變態”教師、懸賞小學生跳樓”豈止是荒唐、班主任“懸賞”慫恿學生跳樓暴露了啥?推卸責任與“慫恿學生跳樓”同樣可恨、“慫恿學生跳樓”摔傷的何止師德 、懸賞學生跳樓,用生命消遣無聊;更有網友大罵班主任奇葩、變態、腦殘、可惡,都算不上過分。
的確,班主任老師慫恿學生跳樓,受到傷害的不僅是這名學生肉體的折磨,心靈的創傷難以彌補,班主任超出常理的做法已經超越了道德譴責的層面,完全是心理變態之舉,已經上升到一樁刑事案件。也正像網友所言:如此班主任“禽獸”的行為折射不光是個體的師德缺失、價值觀扭曲,更是整個教育界的恥辱!
我們也期待有關部門給予學生家長的幫助,給他們一個說法,討回一個公道,也期待教育部門加強教師的管理,別讓類似事件發生。
作者: 周運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