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一再強調,“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賓,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劃出公私分明的界限。在利益聯姻組合起來的高收費培訓項目中,那些“嚶其鳴矣,求其友聲”的官員和商人,某種程度上也是勾肩搭背的典型,是公私不分的樣板。就此而言,中組部的禁令,不獨是讓高收費培訓回歸正軌,更是從嚴要求,堵住一切可能的暗門,讓官商關系回歸健康,是對權力的約束,對市場的凈化。(人民日報9月17日)
其實,官商“勾肩搭背”的實質是:“周瑜打黃蓋,一個愿打一個愿挨”。進一步說,官員和商人不過就是一場“權錢”交易,一場商品交換,官員喜歡商人的錢,商人喜歡官員的權,然后兩者“各有所需”、“一拍即合”。
英國歷史學家阿克頓勛爵就曾說過:“權力使人腐敗,絕對的權力傾向于絕對的腐敗”。也就是說,腐敗官員把人們賦予他們的權利當做謀取個人私利的“特殊工具”, 絕對權力是產生“老虎”、“蒼蠅”的充分必要條件。
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官”“商”交往要有道的論述,為廣大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劃出了底線。作為一名官員特別是高官,要敬畏人民、敬畏組織,時刻牢記手中的權利是人民給予的,是用來為老百姓謀福祉的;時刻想到組織把自己任命在這個位置上,是充分信任自己的,是讓自己以優秀的品格和工作業績,來贏得組織的認可的。因此,要不搞“小圈子”、遠離“小兄弟”,這樣才能贏得群眾支持、組織認可。
那么如何切斷官商“勾肩搭背”的利益鏈條?其一,官員要加強自身修養,時刻牢記手中的權利是人民給予的,是用來為老百姓謀福祉的,不搞“小圈子”、遠離“小兄弟”,與商人保持適當的距離,“距離產生美”。其二,要遏制官商“勾肩搭背”,光靠官員的嚴格自律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加強對權力的監督和制約,給權力涂上防腐劑、戴上緊箍咒,切實把權力關在籠子里,真正形成不能貪、不敢貪的反腐機制,讓官商“勾肩搭背”成為歷史。
黨員干部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任何時候都不可把手中的權力作為謀取個人私利、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特殊工具”。因此,越是高官權大,越是要有“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的警醒,自覺做到慎初、慎微、慎獨、慎友。要在面對“第一次”誘惑的時候把握住自己。不然面對法律,面對鐵窗將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