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王立軍到武長順,兩名公安局局長落馬的同時,其背后的腐敗真相讓不少人“大開眼界”。根據新華社披露,在任期間,武長順發明及領銜發明了35項專利。但這與另一位“貪官發明家”比起來,還是小巫見大巫。數據顯示,王立軍在重慶期間共獲得專利254個,其中有211個是2011年一年之內申請的。(8月27日《北京青年報》)
這二位的專利數量之大不禁讓人驚訝,仔細算算,王立軍平均不到兩天就有一項專利,這是多么驚人的創造力啊!就算是專職的發明家可能也得不到如此成就。然而,仔細研究不難發現,王立軍和武長順的專利作品中,大多是和別人的“合作作品”,這一現象不禁讓人心生疑惑,這些專利是否只是掛名現象,真正的發明者或主要發明者另有其人,另一方面到底是什么樣的動力讓官員如此熱衷于發明?
按照現行《專利法》規定,專利所有權屬于單位或公司的,專利推廣應用后,發明人一般可獲得2%到3%、最多不超過5%的報酬。在一些領域,政府對相關專利發明還有直接補貼。巧的是,王立軍的專利被大量用于重慶公安系統。當地媒體曾大量宣傳他為女警官設計的鮮紅色風雨衣。他的另一項專利——配有筆記本電腦和全球定位系統的交警戶外工作站,也被重慶警方高調推廣。武長順的專利也多與警務工作相關,其中至少有5項被用于天津的智能交通建設、公安移動警務系統、城市技術防范體系當中。如果按照規定計算報酬的話,算起來是筆相當可觀的費用,這樣一來也就能夠解釋為什么官員如此熱衷于發明專利,原來一切都是和錢“掛鉤”。
反腐無禁區,只有進一步完善《專利法》,加大對官員專利推廣和專利權轉讓的限制力度,才能讓官員沒空子可鉆,讓“雅賄”、“智貪”無所遁形。
作者:曹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