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地方在高額負債的情況下,仍然“拍腦袋”大建大造難以產生效益的形象工程,只會令地方財力更加虛弱。(8月3日搜狐網)
何為形象,筆者對于這個詞語的解釋已經是越來越模糊了。縱觀現如今的我國各個地方,都是有自己的獨特標志的,為了和其他地方的不一樣,那是絞盡腦汁的想要別出心裁的。雖然說這個別有用心的“形象”是給建設起來的,但是耗時耗力的付出,到底是誰在買單呢?
近日就有媒體報道過,在安徽一個國家級貧困縣,可以看到在該縣高速公路入口通往縣城的連接線上,建設了長達8公里的景觀大道。道路中間和兩側共有3排路燈,每盞路燈間距30米。路燈采取唐代宮燈樣式,每盞路燈又附設十多個球形燈泡,近千盞路燈看上去富麗堂皇、氣派十足。如果說光是看這樣的設計,肯定是讓人拍手叫好的,因為不僅是美化了城市,還有的就是看出了國家的發展,社會的進步是在與日增強的。
但是最為可惜的就是,這樣的一份增強,得來的卻是很讓人傷心的事情。當地是一個貧困縣,花費這樣的一筆錢財來搞“面子工程”,卻是忘記了當地群眾的疾苦,這樣的形象有何用呢?在該路段的路邊一位飯店老板反應到“這些路燈晚上七八點就亮了,一直到天明。晚上特別亮,比北京天安門的路燈還要亮,還要好看!”但是卻還是有當地群眾反映,由于路燈用電量大,電網難以承受,晚上農村經常停電。除此之外,一名縣政府工作人員說,這些路燈每月電費就要20多萬元,一年要“燒”掉約300萬元。縣政府的一位干部說:“我們縣去年可用財力只有7億,而目前建設負債最少達三四十億,如此高負債令人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