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發布微博稱,四川德陽交警二大隊的警員江虎“好兇”,“口口聲聲說老子脫了衣服給你打,不要工作了”。德陽市公安局今晚在其官方微博回應稱,即日起解除與輔警江虎的勞動合同關系。(7月22日人民網電)
近幾年,城管打人、公職人員短信罵人的新聞屢見不鮮,當人們紛紛為被打者、被罵者抱不平,將劍鋒直指行政部門人員的時候,他們往往在第一時間低頭認錯、公開致歉,但不管他們對錯與否,結果都一樣——丟飯碗,以平息事件。
換個角度看問題,當工作人員道歉認錯的時候,他們所在的行政部門是怎樣表現的呢?他們先是擺出一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嘴臉,立即與工作人員劃清界限,接著便不分青紅皂白的將犯錯人員一辭了之,既給了公眾一個交代,又明哲保身,可謂一箭雙雕。然而如果類似事件全部“標簽化”“辭人了之”,而不深究根源,那么部分工作人員只能成為部門的“替罪羔羊”。
其實,公正客觀的說,這些因與公眾發生矛盾被辭退的工作人員部分是為自己的沖動買單,而另一部分則是為部門不健全的體制買單。就如前段時間鬧得滿城風雨的“吃屎事件”,某信訪局工作人員不堪被上訪者辱罵,用單位短信平臺罵上訪者“賤人”、“怎么不去吃屎”。誠然,這位信訪局工作人員的做法與其公職人員的基本職業操守背道而馳,但是作為一個普通公民,平白無故的被人辱罵任誰都會受不了。試想,若是其他人接聽了這位上訪者的電話,還是會挨罵。如若該單位及時解決了上訪者的問題,這樣的糾紛是不是就不會發生了?歸根結底,這位信訪局工作人員成了單位行政效率地下的“炮灰”。
消除“執法梗阻”的“清道夫”,行政單位是前鋒。行政單位在平時要重點培養干部的職業素質和修養,將職業素養納入考核機制;再次,要提高行政效率,尤其是與群眾利益相關的事件要在第一時間處理,杜絕“推”“拖”“等”等懶散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