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甘肅等地推行廉政法規知識考試,成績與干部任用掛鉤,“不過關就暫緩任用”。甘肅白銀市有138名干部因為考試成績不滿60分而被取消考察任用,其中縣處級干部21人。截至6月底,陜西共有345人因成績不合格被暫緩提拔。(7月21日 人民網)
對任前考廉的評價一度存在分歧,一些人認為作為一個即將提升的干部,若連起碼的廉政知識、法律法規都懂,怎么保證廉潔?也有不少干部表示,“能力很強,綜合素質突出,但因為廉政法規知識考試被卡住了,有失不公平?
根據《黨章》第三十三條中規定:“黨按照德才兼備的原則選拔干部,堅持任人唯賢,反對任人唯親”。德才兼備是我們黨選拔干部的根本原則。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真正把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選拔出來”。
筆者認為,任前廉政作為干部任用的前提,與黨章和中央方針、政策是相符的,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干部,一個最基本的前提就是要樹立的良好的道德品質,樹牢清正廉政的“紅線”意識。通過廉政考試,可提高黨員干部對廉政知識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達到增強廉政知識的目的。堅持廉政考試,讓黨員干部始終繃緊廉潔從政這根弦,增強干部抗風險能力,對保持干部清正、政府廉潔、政治清明的社會環境有積極作用。
姓名:何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