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中央組織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下發以來,中組部對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進行了集中規范清理。在集中規范清理期內,全國共清理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40700多人次,其中省部級干部229人次。(7月23日人民網)
“紅頂商人”通俗點講就是“官商”,是政府里的官員,同時再以商人的身份出現,兼具公務員和商人兩個角色的人。“紅頂商人”作為我國特有的現象早已有之,早在2004年,中紀委就曾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對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問題進行清理,嚴格規范政商體系。十年過去,“紅頂商人”這一極難治愈、不斷復發的社會頑疾仍然嚴重存在,筆者認為主要是沒有對癥下藥,根治“紅頂商人”關鍵還是要用好制度這一“良藥”。
完善相關法律。法律法規是杜絕干部“一心二用”的最有力的手段,我國“官商”之風盛行暴露了國家法律法規的缺失,國家必須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尤其是完善相對空白的“紅頂商人”的管理辦法和制度,彌補法律漏洞,使其無法律空子可鉆,犯罪事發后不能“抽身而退”。同時,更要加大懲處力度,該清理的堅決清理,給有僥幸之心的“紅頂商人”以強大的震懾力,從根本上打擊“紅頂商人”。
發揮監管合力。建立對“紅頂商人”有效的檢查、監督機制,是打擊干部“一心二用”的基本保障。要設立多方位的監管途徑,比如暢通舉報電話,設立專門的門戶網站,支持鼓勵社會組織及個人行使監督權,使身居高位的“紅頂商人”時刻處于群眾的監督之下。同時,網絡媒體也要加強對“紅頂商人”的網絡舉報力度,使他們不敢偷偷摸摸肆意妄為。近些年網絡檢舉為反腐工作貢獻了巨大力量,眾人拾柴火焰高,完善網絡檢舉制度,是人民群眾參與干部管理的一柄利劍。最后,紀檢監察機關要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對清理出的“紅頂商人”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處理,絕不姑息遷就。
強化財產公示。對于“紅頂商人”要進行財產公開,讓其接受廣大群眾的監督和檢驗,擦凈其財產霧霾,讓“紅頂商人”不再有灰色收入,這樣,也就能夠大大減少“紅頂商人”的貪污腐敗。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攻堅時期,加強對“紅頂商人”的監督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國家要堅決治理干部“一心二用”的問題,要給“紅頂商人”穿上外衣,出臺全國統一的管理“紅頂商人”的制度,使得“紅頂商人”不再一心二用,能夠安心為民服務,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營造良好的政治環境,
湘江金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