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北京法院網官方微博“京網往事”
張國立之子張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今天在北京海淀法院開庭,整個庭審過程僅耗時半小時。張默獲刑6個月,被處罰金5000元。由于他于2014年7月29日被捕,所以預計將于1月29日獲釋。
庭審過程僅半小時
張默獲刑6個月,被處罰金6000元
張默今天身穿深紅色上衣出庭,身形相比早前圓潤,氣色也不錯。
據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指控并經法院審理查明,2014年4月至6月間被告人張默在其位于北京市東城區東直門外大街的居所內2次容留吳某某、周某、許某某吸食毒品大麻。
2014年7月29日被告人張默在北京市海淀區田村某房間內因吸食毒品大麻被民警查獲。
庭審現場,張默供認在其住處容留他人吸毒的事實。
公訴人在發表公訴意見時指出,應當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辯護人認為被告人有自首行為,認罪態度良好,主觀惡性小,社會危害性也小,故作罪輕辯護。
張默作最后陳述時表示,自己每一天都在反省錯誤,以后再不會犯了,將盡力彌補對家人和關心他的人的傷害,他錯了。
隨后,審判員當庭宣判,認定被告人張默構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整個庭審過程僅耗時半小時。
親屬到場旁聽
據“海淀法院”官方微博透露,今天有張默親屬到場旁聽。
記者致電張默經紀人,對方表示不清楚張默近況,也不知道張國立會否旁聽,她說:“我知道的和你們一樣,我也是從網上看消息。”
而庭審結束后,記者再度致電張國立,對方手機處于關機狀態。
值得一提的是,張默的律師也匆匆離去,未接受任何采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