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人眼中,新聞發布會一般是官方、明星、企業等召開,用于說明情況的。9月15日,河北邯鄲武安市格村原村主任李勝開了一場“新聞發布會”,還在網絡公布全程視頻,卻是為了舉報該村現任村官,稱其涉嫌多起經濟犯罪,自己是“在冒著生命危險做發布”。目前,一被舉報人已經否認舉報內容。(9月18日新華網)
新聞發布會又稱記者招待會,是一個社會組織直接向新聞界發布有關組織信息,解釋組織重大事件而舉辦的活動。新聞發布會側重于發布新聞,若想通過大眾媒介把這些信息廣泛的傳播出去,就可以舉辦新聞發布會。此外,新聞發布會還要求檔次較高。河北邯鄲武安市格村原村主任李勝花費2000元開了的這一場“新聞發布會”既不是宣布某項決策,也不是作出某個重大決定,而是舉報現任村支書,并稱是因為投訴無門,這場特殊的“新聞發布會”是因為真的走投無路還是在奪世人眼球,求曝光度?
“新聞發布會”的內容是舉報河北省武安市午汲鎮格村村支書李某某涉嫌退稅款占為私有、李泳職務侵占挪用集體財產等。據悉,早在早在2006年、2009年,李勝就曾向當地公安局就李某某等人的相關問題報過案。武安市公安局分別以李某某不具備職務侵占主體、不具備職務侵占罪的犯罪主體,不予立案。李勝申請行政復議,也被維持不予立案的決定。被舉報者也回應,自己并無問題。為何李勝在多次被拒之后,仍然“不死心”,還要繼續搞個“新聞發布會”進行舉報,并稱是冒著生命危險,這其中到底是真的是事有蹊蹺,還是只是李勝與現任村支書個人恩怨,為求報復所致。
公安機關回應“不具備相關主體”而不是沒有做過相關事情。其他相關部門,對于這類舉報,是否真實具有相關事件還應當深入調查。給公眾一個滿意的回復。不管是真實舉報還是求曝光度,都讓此次“新聞發布會”完滿結束才是。(文/草字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