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 農用地、 商住地、 工業地)國土廳內部正式印發《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農村綜合改革示范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實施方案,其中允許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和激勵宅基地退出等有關探索,對于現行土地管理制度突破較大,安徽對此次改革提出了“試點先行,風險可控”的原則。
上述方案提出,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可以通過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出租等方式,按照現行建設用地標準,用于工業、商業、旅游和農村住宅小區建設等。同時,農村村民主動退出宅基地的,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予以補償或政府獎勵,并采取其他手段進行激勵。探索土地流轉新機制以及建立宅基地退出補償激勵機制是安徽版土改的重頭戲。
數據顯示,2002-2013年,在大規模農村人口轉移進城的10年間,安徽農村土地的人口承載力從每平方公里的4126人下降到2822人,農村人均建設用地從242平方米增加到360平方米,大量空置宅基地缺乏流轉或退出機制,導致空心村加劇。安徽社科院鄉鎮所所長謝培秀認為,宅基地退出后有幾個可能的用途,復耕成耕地,或是將來進入集體建設用地的范疇,而宅基地退出后,釋放出的指標將非常可觀。